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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微: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2021-12-11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力
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
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相关议案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
审慎负责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变更及延期,是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
和整体规划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
延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投项目
和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忠轩                     周生明                  陈慈琼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