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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微: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3-30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四月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1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12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3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4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15

议案九: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

议案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8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 19

附件 1:《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

附件 2:《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7

附件 3:《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0

附件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32

附件 5:《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6

附件 6:《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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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须知:

    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
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并于参会当日佩
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和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
代表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
个人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
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
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
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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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
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
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
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
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
则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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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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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及投票方式

 1、 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15:00
 2、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101 公司
     会议室
 3、 召集人: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4 月 15 日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量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审议会议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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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九)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 会议主持人宣布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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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
职责。根据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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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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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度,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经过管理层和公司员工的不懈努力,全年完
成了经营目标和计划。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2:《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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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 2021 年经营实际情况,结合 2022 年经营目标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3:《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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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
告的一般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组织编写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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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037,337.03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0,228,963.67 元。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0.00 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7.58%。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
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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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其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做到
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报告内容客观、公
正。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确
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2-
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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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以土地及房地产抵押、应收
款质押、票据质押、信用、担保等方式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承
兑、保函、贸易融资、信用证、承诺等(具体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
的相关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
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求决定。授信期限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现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
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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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如下:

                                          任职状
 姓名                    职务                            薪酬(元)                   计薪期间
                                            态

 贺臻                   董事长             在职           24,000.00             2021 年 1 月—12 月

LIU KUN        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在职         2,046,600.00            2021 年 1 月—12 月

别力子                   董事              在职           24,000.00             2021 年 1 月—12 月

刘元成             董事、副总经理          在职         1,086,392.00            2021 年 1 月—12 月

冯震罡                   董事              在职           24,000.00             2021 年 1 月—12 月

沈陈霖                   董事              在职           24,000.00             2021 年 1 月—12 月

周生明                 独立董事            在职           72,000.00             2021 年 1 月—12 月

李忠轩                 独立董事            在职           72,000.00             2021 年 1 月—12 月

陈慈琼                 独立董事            在职           36,000.00             2021 年 7 月—12 月

周世权                 独立董事            离任           36,000.00              2021 年 1 月—6 月

         说明:
         1、陈慈琼女士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周世权先生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正式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LIU KUN 先生、刘元成先生为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董事津
  贴,上表中薪酬包含了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上表中其他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薪酬为在公
  司领取的董事津贴。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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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实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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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监事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 2021 年实际工作
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5:《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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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税前)

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税前薪酬(元)        计薪期间

               监事会主席
 王慧梅                             在职          221,585.00     2021 年 1 月—12 月
             (职工代表监事)

 曹欣宇             监事            在职          24,000.00      2021 年 1 月—12 月


 陈章良         原监事会主席        离任          24,000.00      2021 年 1 月—12 月


 艾迎春             监事            在职              0                 ——

    说明:上表中王慧梅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薪酬包含了作为公司员工的收入及领取的监
事津贴;陈章良先生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正式卸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艾迎春女士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选举为公司监事,2021 年度任期内未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上表中其他监事薪酬
为在公司领取的监事津贴。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审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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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

                  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讨论、总结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并编制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6。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6:《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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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积极
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现代化管理体系,提升执行力
和执行水平,加快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 2021 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慎行使权力,全年共召开
10 次会议,各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审议事项等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3 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次会议             18 日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9、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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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差异审核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4 月     1、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次会议             21 日            2、关于审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6 月 8   股票的议案
六次(临时)会议     日               3、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6 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七次(临时)会议     29 日


                                      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7 月     的议案
八次(临时)会议     26 日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8 月     报告》的议案
九次会议             25 日            3、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4、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9 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十次(临时)会议     26 日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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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9 月
十一次(临时)会                     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与江苏绿碳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
                     27 日           作协议的议案
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10 月
十二次(临时)会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6 日
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12 月   1、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十三次(临时)会
                     10 日           2、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决议合规有效。董事会严格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 年度股    2021 年 6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东大会         月 29 日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
                               1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2021 年第一
               2021 年 8       案
次临时股东
               月 11 日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大会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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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 年第二
               2021 年 10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次临时股东
               月 13 日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大会


2021 年第三
               2021 年 12      1、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次临时股东
               月 28 日        2、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大会


    (三)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
况、重大事项等,深入讨论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谏言献
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
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对历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2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6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各委员按照《公司章程》《战
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建议,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的制
定,为公司发展方向提供合理建议。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
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为董事会
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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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严格把关信息披露事项,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2021 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相关文件,
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披露文件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均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防止信息泄露,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平。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努力与资本市场建立有效互动,提
升公司透明度,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充分利用电话、网络及现场接待等多种方
式,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期望和诉求,倾听投资者对公司的建议,在保证合法合规
的前提下,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
间的互动与交流,为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提供参考,同时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
共建和谐的投资环境和投资者关系。

    (六)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公司
建立完善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责、相
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

    二、 2021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007.3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6.99%;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03.7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1.10%;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912.8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8.92%。

    2021 年公司技术及产品在各个市场方向上的应用开拓积极推进,卓有成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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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实现供应链保障。公司智能电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0,684.41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53.74%;非电力物联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5,217.1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6.42%。截至 2021 年底,在手订单金额超过 17,795.21 万元(包括已签合同金额
及中标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142.71%;本期收入和在手订单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总体上,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持续投入技术和芯片研发,市场开拓工
作积极推进。在智能电网市场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开拓非电力物联网市场,非电力
物联网销售收入较上年大幅提升,同时培育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为新能源
智能管理(如:光伏发电监测)、综合能效管理(如:高铁、工业园区等用电大户)、
智能家电&全屋智能、智慧照明(如:路灯/隧道/商业/教育/家居智能照明等)、智
能电源数字化管理等工业及消费类物联网应用提供芯片、通信模块、整机终端、云
平台软件及整体系统解决方案。公司非电力物联网领域业务正向着稳步发展的方向
前进。

    三、 2022 年的工作思路与展望

    2022 年总的经营计划是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抓住电力物联网建设机遇、工
业及消费类物联网新需求、新基建、智慧城市等产业发展契机,一方面对现有芯片
产品加大营销和市场开拓力度,实现更广泛应用和更大规模销售;另一方面部署和
实施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保障研发投入,为公司发展提供持续的技术和产品保障;
努力使公司业绩持续增长,使公司总体持续健康发展。

    在董事会层面,2022 年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促进公司总的经营计划完
成,并为公司未来发展打造坚实的基础。

    1. 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
力,抓住“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机遇,紧抓技术创新和产品布局,持续加大市
场开拓力度,保持公司在电力线载波通信领域、超大集成电路 SOC 芯片领域的技术
优势和品牌优势,保持公司的快速发展态势。

    2. 加强公司治理,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
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

    3. 进一步促进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充分发挥各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特
长,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各项工作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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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内加强内控管理,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外加强信息披
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5. 进一步落实管理层 2022 年的工作部署,明确经营计划、经营工作和经验目
标,制定实施计划,夯实管理层责任,保证各项目标全面承接、责任清晰、有效协
同,并滚动管理,确保全年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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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为了更全面、详细地了解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增减(%)
  营业收入         360,073,662.62                 215,627,265.99         66.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2,037,337.03                  27,820,508.71            51.1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9,128,100.02                   20,967,016.26            38.9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7,298,365.55                   2,711,529.68          1,275.55
  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46,274,127.90                716,022,175.11            4.23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961,120,871.39                805,234,006.98            19.36
  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2020年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33                27.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         0.33                27.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29         0.25                16.00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4         6.13          下降0.3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3.98         4.62          下降0.64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5.65       21.32          下降5.67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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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三、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状况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961,120,871.39 元,较上年末增长 19.36%。其中:流
动资产为 846,922,399.31 元,较上年末增长 12.99%,主要系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导
致应收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以及在手订单增加导致存货备货增加所致;非
流动资产为 114,198,472.08 元,较上年末增长 105.07%。

    总资产中,货币性资产占比 18.72%,交易性金融资产(保本型理财产品)占比
28.90%,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占比 24.47%,存货占比 7.88%,整体资产结构健康。

    2、负债状况

    2021 年末,公司总负债为 214,846,743.49 元,较上年末增长 140.83%。其中:
流动负债为 197,667,268.94 元,较上年末增长 126.33%,主要系应付账款、应付票
据增加所致;非流动负债 17,179,474.55 元,较上年末增长 815.48%,资产负债率
22.35%。

    3、所有者权益

    2021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746,274,127.90 元,较上年末增加 4.23%。
其中:股本 100,000,000.00 元,资本公积 489,530,605.99 元,较上年末增加 0.67%,
主要系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提资本公积所致;盈余公积 20,929,235.45 元,较上年
末增长 9.67%;未分配利润 136,714,942.83 元,较上年末增长 22.59%。

    4、经营成果状况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0,073,662.62 元,同比增长 66.99%,营业利
润 44,969,347.79 元,同比增长 70.07%,利润总额 44,887,689.52 元,同比增长
69.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037,337.03 元,同比增长 51.10%。
以上变动主要系 2021 年公司在各个市场上的应用开拓卓有成效,营业收入增长
66.99%;同时也受益于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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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投资收益增加。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 17,795.21 万元(包括已签合同金额及中标金
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142.71%。

    5、现金流量状况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7,298,365.55 元,较上年同
期增加 1,275.55%,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较多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322,112,414.51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06.73%,主要系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
期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59,761.55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4.85%,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和报告期现金分红共同影响所致。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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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积极落实以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资金为核心,充分考虑产品市场
需求,严格成本费用控制、财务风险控制、资产质量控制等,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
平的原则。

    二、预算编制的基础

    (一)预算编制以公司 2022 年度销售预算为起点,结合 2022 年度公司的整体
生产经营,统筹安排收入、成本、投资、费用预算,同时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外部客观环境、内部管理状况等实际情况。

    (二)预算编制以母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的预算为基础进行汇总合并。

    三、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一)公司遵循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所在地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遵循的税收制度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主要税率、汇率、银行存贷款利率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销售和生产计划能如期实现。

    (五)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材料价格、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能基本保持在
预算价格的合理范围内。

    (六)无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预算未考虑资产并购等不确定事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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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2022 年度财务预算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公司将认真研判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坚持技术创新,提升芯片设计水平,不断扩充产品系列,进一步建立健全销售网络
渠道,加大品牌推广和市场开拓、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中
的领先地位。同时,通过持续有效的业绩考核管理机制,提高公司管理效率,进一
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

    公司财务预算依据 2022 年度的公司经营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预计公司 2022
年度研发费用将继续增加,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五、特别说明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 2022 年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
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度的盈利的预测,不构成
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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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力合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
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兼任的董事;外部董事是
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监事:包括内部监事和外部监事。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
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外部监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
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其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利益相结合,
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
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
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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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
审议批准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由监
事会拟订,经监事会审议批准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主要承担如下职责:
    (一)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
    (二)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年度绩效考核方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负责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和公司监事会进行公司薪酬制度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
险、压力等,确定如下薪酬标准:
    (一)内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
准执行;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
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二)外部董事: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领取董事津贴。
    (三)独立董事: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依据其任职情况按月领取
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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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内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
取薪酬;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领取监事津贴。
    (五)外部监事: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领取监事津贴。
    (六)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薪酬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岗位职责、风险
和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
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度发放;绩效
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
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第九条     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
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支付

    第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
制度执行。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津贴于股东大会通过其任职决议
之日起的次月发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
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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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
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保持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作为公司薪酬调
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4、组织结构调整;
    5、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
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相关条款与新颁布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时,以新颁布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相关内容的解释权归属
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监事薪酬制度相关内容的解释权归属于监事会。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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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5: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在公司合规运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发挥监督、
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四、 2021 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各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审
议事项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
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2021 年 3 月 案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18 日        6、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0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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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差异审核
                                    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
                                    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第三届监事会                        2、关于审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
第四次会议   21 日
                                    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2021 年 7 月 理办法》的议案
第五次(临时)
                  26 日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
会议
                               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第三届监事会                        3、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25 日
                                    4、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七次(临时)
                  26 日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
                               4、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第八次(临时)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26 日
会议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1、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九次(临时)

                                             37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                 月 10 日   2、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第十次(临时)               1、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月 28 日
会议



    五、 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务情况履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能够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行使职权,及时了解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更新并遵照执行,各项
决策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等各类制度相对完善,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能够保证公司
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遵纪守法,在执行公司
职务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 2021 年季度财务
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
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报
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对募



                                       38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相关事项依法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当及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得到有
效执行。

    六、 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
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督促公司经营
管理行为的规范。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39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6: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力合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
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生明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市地方级领军
人才,高级工程师。现任南方科技大学深港微电子学院副院长,深圳大学客座教授。
曾任北京国营八七八厂双极和 CMOS 集成电路技术员和科长、深圳市超大规模集成
电路前工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部长、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深圳产业化基地主任等职。
兼任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常务理事、IC 设计分会副理事长。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芯思杰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大族
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忠轩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华
盛顿李大学及西北政法大学,分别取得该学校的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注册律师
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持有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2000 年 4 月
至 2008 年 3 月期间先后在深圳担保集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南部非洲地区部及
法务部、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等单位担任法务主管、海外法务经理、证券
部律师等职务。曾任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
                                     40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惠州市锦好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慈琼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
师、证券分析师。历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市北大纵横财务顾问
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为松禾资本管理公
司合伙人财务顾问、松禾关爱基金会理事、汉雅星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
因斯特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中航健康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世权先生(离任),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
职称,注册会计师,获长沙理工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民经
济学硕士学位。曾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项目经理,深圳市俊励国际船
舶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航城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深圳市天彦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9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至 2021 年
6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表:




  董事      任职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41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姓名      状态                                                            大会情况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股东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议
李忠轩     现任           10     10        8      0      0           否              4
周生明     现任           10     10        8      0      0           否              4
陈慈琼     现任            7      7        6      0      0           否              4
周世权     离任            3      3        1      0      0           否              4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
票,未提出过异议,公司管理层能够按照决议内容落实相关工作。

    2、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11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
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独立董事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
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2021 年度,我们对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
意票。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1 年,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
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
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我们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
支持。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及相关部门为保证独立
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公司管理层也非常重视与我们的沟
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
较好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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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先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
延期,以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决策程序,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
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及时披露了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七)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勤
勉尽责,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期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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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100,000,000 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1,500 万元(含税)。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
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
行承诺的情况。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掌握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
求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所有重大事项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建设,内部控制执行良好。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1 次
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开 2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通知及会
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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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作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依据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议议案,发
表意见。

 (十三)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合法,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
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
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2022 年,我们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生明、李忠轩、陈慈琼 周世权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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