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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微: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47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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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以2021年8月25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
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60元/股调整为28.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
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前
述现金红利已于2022年5月27日实施完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
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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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

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40元/股(28.60元
/股-0.20元/股=28.4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董事会已取
得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8.60元/股调整为28.40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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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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