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96,530股。
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量为11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0,000万股的1.10%。
3、授予价格(调整后):28.4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
象可以每股28.4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55人,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和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1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
第一个归属期 2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
第二个归属期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
第三个归属期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2020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2020年
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0 年增长率(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30% 15%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60% 3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100% 45%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 Am X=100%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0年增
An≦ A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
激 励 对 象 有 关 的 任 何 异 议 。 2021 年 8 月 6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3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3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经符合,同意确定以2021年8月25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
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60元/股调整为28.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2021年8月25日 28.40元/股 110万股 155人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530股,批准公司
为符合条件的14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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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见。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
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2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为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24日。
2、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
为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情形,符合归属条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
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
要求。
5
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1年,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考核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
出具的审计报告:
下: 2021年公司实现净利
对应考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0 年增长率(A) 润为4,203.73万元;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30% 15% 净利润为4,482.49万
元 , 较 2020 年 增 长
61.12%。符合归属条
件,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为100%。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要求进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结
行,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 果,仍在职的145名
激励对象中,48名激
的绩效考核结果按照绩效考核得分(Y)划分为A、A-、B+、B、C五个档
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 “A”,本期个人层
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面归属比例为100%;
A A- B+ B C 4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
考核结果 果为“A-”,本期个
(100>Y≥ (95>Y≥ (90>Y≥ (80>Y≥ (70>Y
(百分制)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5分) 90分) 80分) 70分) 分)
90%;48名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归
100% 90% 80% 70% 0 考核结果为“B+”,
属比例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
若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 例为80%;7名激励对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 象 考 核 结 果 为
“B”,本期个人层
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按作废失
面归属比例为70%。
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55名,其中9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
象因担任公司监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46,000股全部作废失效;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本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对应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未能达到100%,上述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14,270股全部作废失效。合计作废处理上述人员不得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60,270股。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合计14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96,530股。
6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归属条件的145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530股。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45名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96,530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8月25日
2、归属数量:196,530股
3、归属人数:145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28.40元/股(公司2021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因此授予价格由28.60元/股调整为28.4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本次可归属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
(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7
1 周世权 财务总监 30,000 6,000 20.00%
2 高峰 副总经理 30,000 6,000 20.00%
3 黄兴平 副总经理 30,000 6,000 20.00%
4 陈丽恒 核心技术人员 35,000 7,000 20.00%
5 周晓新 核心技术人员 35,000 7,000 20.00%
6 朱永 核心技术人员 17,000 3,240 18.00%
小计 178,000 35,240 19.8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76,000 161,290 18.41%
(共139人)
合计 1,054,000 196,530 18.65%
注:1、激励对象高峰、黄兴平在本次股权激励授予时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后,于2021年9月26日被
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2、上述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数已剔除10名不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9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监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000股全部作废失效。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除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监
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外,本次拟归属的其余14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
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4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数量为196,530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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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
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
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
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
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
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
9
查意见;
(三)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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