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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仪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东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未发
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
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
会、列席董事会,并对公司的依法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
监督,为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17,273,123.13 元,同比增长 2.01%;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8,857,429.31 元,同比下降 1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0,568,478.52 元,同比下降 42.60%。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0 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股权激励计划中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
基于谨慎性原则,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1 年度的实际经营计划,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
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
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
岗位职责,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