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皖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皖仪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 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5.50 元,应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1,677.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846.76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45,830.24 万元。由于存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金额为 47,740.46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 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09 号《验资报 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2021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699.55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504.40 万 元(含募集资金总额中支付的发行费用、补充流动资金及直接投入)。扣除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36,236.0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 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548.43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0.25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 37,784.24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 管理的理财结算账户余额 2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10,784.24 万元(含待转由其他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685.6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分别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 山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马鞍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 上 述 各 银 行 开 设 了 账 号 为 52160188000099962 、 551905577310601 、 8112301012500623417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52160188000099962 10,035.90 招商银行马鞍山路支行 551905577310601 468.81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 8112301012500623417 279.53 合计 -- 10,784.24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830.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99.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190.6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279.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96%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是否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目(含部 资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3) (%)(4)= 预计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1) 金额(2) 态日期 效益 分变更) =(2)-(1) (2)/(1) 效益 化 分析检测仪器建 否 20,621.56 20,621.56 20,621.56 1,106.79 1,106.79 -19,514.77 5.37 2023 年 3 月 - 否 否 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项 是 4,937.05 21,360.40 21,360.40 2,592.76 3,092.08 -18,268.32 14.48 2024 年 6 月 - 否 否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 -- 25,558.61 41,981.96 41,981.96 3,699.55 4,198.87 -37,783.09 -- -- -- -- -- 计 超募资金投向 是 20,271.63 6,081.00 6,081.00 - 6,081.00 - 100 -- -- -- -- 合计 -- 45,830.24 48,062.96 48,062.96 3,699.55 10,279.87 -37,783.09 -- -- -- -- --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021 年 4 月,经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同意该项目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涉 及土建工程,需完成报建、审批等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施工进度较为缓慢。由 于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与“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毗邻且地下室连通,施工方案需将两个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项目进行综合考虑,并同时进行施工,导致“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开工时间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程序,开始项目施工建设。 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 2022 年 3 月延期至 2023 年 3 月,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由 2022 年 3 月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业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方式,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 由依托现有研发中心,对现有生产楼第 5、6 层及现有研发中心部分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变更为在现有厂 区旁自建技术研发中心;同意由原投入 4,937.05 万元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投 入 25,929.2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1,360.40 万元)通过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 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业经 2020 年 7 月 31 日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6,081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未利用该部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 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 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7,000.00 万元,明细如下: 金额 预期年化收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期限 (万元) 益率 中信银行股份有 2021.5.14 – 单位大额存单 固定收益类 4,000.00 3.55% 限公司合肥分行 随时 中信银行股份有 保本浮动收 2021.11.22- 结构性存款 5,000.00 1.48%-3.6% 限公司合肥分行 益型 2022.2.22 “磐石”937 招商证券股份有 本金保障型 2021.9.16- 期本金保障型 4,000.00 3.50% 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22.2.22 收益凭证 中信证券股份有 信智安盈系列 本金保障型浮 2021.10.18- 2,500.00 1%-9.4% 限公司 400 期收益凭证 动收益凭证 2022.4.18 中信证券股份有 信智安盈系列 本金保障型浮 2021.12.30- 5,000.00 0.1%-4.5% 限公司 526 期收益凭证 动收益凭证 2022.3.30 金额 预期年化收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期限 (万元) 益率 国元证券股份有 元鼎尊享 86 本金保障型收 2021.11.15- 2,000.00 3.50% 限公司 号 益凭证 2022.5.18 国元证券股份有 元鼎尊享 94 本金保障型收 2021.11.30- 3,000.00 3.50% 限公司 号 益凭证 2022.6.1 华泰证券股份有 华泰信益 本金保障型收 2021.10.21- 1,500.00 1.4%-3.6% 限公司 21038 号 益凭证 2022.1.26 合计 -- -- 27,000.00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业经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6,081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 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业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永久补流后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暂不存在节余募 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 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业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方式,由依托现有研 发中心,对现有生产楼第 5、6 层及现有研发中心部分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变更 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技术研发中心;同意由原投入 4,937.05 万元通过改造的方式 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投入 25,929.2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21,360.40 万元)通过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588)认为:皖仪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皖仪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建 成 鑫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