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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仪科技:关于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2022-08-20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3 月 18 日、4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
具的《关于受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
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24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
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
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3.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
1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19 日、4 月 9 日、6 月 16 日、6
月 27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主要原
因

     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
等一直积极推进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目前资本
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融资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经与中介
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将适时重新申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并重新申报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不会对
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
公司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臧牧先生
回避对本议案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同意
公司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

申报,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融资环境等各方面因
素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并重新申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
司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

    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公司申请撤回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