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
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 述 相 关 事 项 公 司 已 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 年 2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竺长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对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6、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
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9、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 述 相 关 事 项 公 司 已 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0、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相关事
项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
披露。
11、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2 日,归属股票数量为 43.263
万股。
12、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 述 相 关 事 项 公 司 已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首次授予
部分 2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 20 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53,790 股;
2、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首次授予部分 16 名激励
对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50%,
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6,275 股;
3、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首次授予部分 10 名激励
对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待改进”,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
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91,260 股;
4、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首次授予
部分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安排自愿放弃个人本期应归属股份中的 780 股。
5、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
部分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 17 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3,000 股;
6、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 3 名激励对
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50%,作
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645 股;
7、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 6 名激励对
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待改进”,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
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1,400 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0,150 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
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激励计划的本
次归属、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均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作废处理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