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 告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业务规则,对皖仪科技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5.50 元,应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1,677.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846.76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45,830.24 万元。由于存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金额为 47,740.46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 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09 号《验资报 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7,999.71 万元,其中: (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发行费用 1,224.53 万元;(2)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81.00 万元;(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10,694.18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29,740.75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2,484.30 万元, 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0.41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2,224.64 万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结算账户余额 30,000.00 万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2,224.64 万元(含待转由其他账户支付的发行费 用 685.6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 年,公司因聘请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国新 证券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为继续保持公司募 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与国新证券分别 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马鞍山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52160188000099962 1,381.18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 8112301012500623417 843.14 招商银行马鞍山路支行 551905577310601 0.32 合计 -- 2,224.64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人民币 16,775.18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 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的金额为 30,000.00 万元,明细如下: 金额(万 预期年化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期限 元) 收益率 中信银行股份 2021-5-14 至 大额存单 固定收益类 4,000.00 3.55% 有限公司 随时 国元证券股份 本金保障型收 2022-7-13 至 收益凭证 4,000.00 3.30% 有限公司 益凭证 2023-1-9 中信证券股份 本金保障型浮 2022-8-26 至 收益凭证 4,000.00 3.50% 有限公司 动收益凭证 2023-8-25 2022-9-6 国元证券股份 本金保障型收 收益凭证 3,000.00 至 3.20% 有限公司 益凭证 2023-3-6 2022-9-8 中信证券股份 本金保障型浮 收益凭证 3,000.00 至 0.1%-4.1% 有限公司 动收益凭证 2023-9-1 2022-9-28 国元证券股份 本金保障型收 收益凭证 1,000.00 至 3.05% 有限公司 益凭证 2023-1-18 金额(万 预期年化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期限 元) 收益率 中国光大银行 保本浮动收益 2022-12-9 至 1.5%/2.9% 结构性存款 3,5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型 2023-3-9 /3.0% 2022-12-19 国元证券股份 保本浮动收益 收益凭证 4,000.00 至 3.05% 有限公司 型 2023-6-19 2022-12-30 中国光大银行 保本浮动收益 1.5%/2.95 结构性存款 3,500.00 至 股份有限公司 型 %/3.05% 2023-3-30 合计 - - 30,000.00 - - 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部分到期现金管理产品已收回。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0 年度超额使用 1,6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 1,600 万元,由不超过 39,500.00 万元增加至 41,100.00 万元,授权期限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业经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6,081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根据 2021 年 4 月 15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永久补流后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 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暂不存在节余募 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 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 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 2022 年 3 月延期至 2023 年 3 月,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 2022 年 3 月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 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业经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方式,由依托现 有研发中心,对现有生产楼第 5、6 层及现有研发中心部分办公区域进行改 造,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技术研发中心;同意由原投入 4,937.05 万元通 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投入 25,929.23 万元(其中募 集资金 21,360.40 万元)通过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 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 的《关于对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2〕29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 对公司 2020 年度超额使用 1,6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追认,并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 1,600 万元,由不超过 39,500.00 万元增加至 41,100.00 万元,授权期限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披 露的《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号)及 2022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号)。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 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 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0434)认为:皖仪科技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皖仪科技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45,830.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95.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190.63 注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775.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96%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度实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投入金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目(含部 资总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 预计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1) 额 金额(2) 差额(3)=(2)- 分变更) (2)/(1) 期 效益 效益 化 (1) 2023 年 3 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 否 20,621.56 20,621.56 20,621.56 3,633.65 4,740.44 -15,881.12 22.99 - 否 否 月 2024 年 6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是 4,937.05 21,360.40 21,360.40 2,861.66 5,953.74 -15,406.66 27.87 - 否 否 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558.61 41,981.96 41,981.96 6,495.31 10,694.18 -31,287.78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是 20,271.63 6,081.00 6,081.00 - 6,081.00 - 100.00 - - - - 合计 - 45,830.24 48,062.96 48,062.96 6,495.31 16,775.18 -31,287.78 - - - - - 1、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021 年 4 月, 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该项目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 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涉及土建工程,需完成报建、审批等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导致该募 投项目建设施工进度较为缓慢。由于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与“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 目”毗邻且地下室连通,施工方案需将两个项目进行综合考虑,并同时进行施工,导致“分析 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开工时间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相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关程序,开始项目施工建设。 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 2022 年 3 月延期 至 2023 年 3 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 2022 年 3 月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2、截止目前,“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已完成单体土建工作,室内外装修、内部水电安装也 进入后期收尾工作,但是项目涉及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作为一个整 体进行设计、建设,导致该项目无法进行验收。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 后,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与公司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一致(2024 年 6 月)。 注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 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0 年度超额使用 1,6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将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增加 1,600 万元,由不超过 39,500.00 万元增加至 41,100.00 万元,授权期限与 2020 年 7 月 15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号)。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 年 7 月 31 号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6,081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未利用该部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 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7,999.71 万元(包含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的发行费用 1,224.53 万元); 注:2:“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延期至 2024 年 6 月,公司通过重新论证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5)。 附表 2: 2022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 变更后的项 截至期末计 投资 项目达到预 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划累计投资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的效益 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金额(1) (3)=(2)/(1) 态日期 总额 变化 技术研发中心项 技术研发中心项 2024 年 6 21,360.40 21,360.40 2,861.66 5,953.74 27.87 - 不适用 否 目 目 月 合计 - 21,360.40 21,360.40 2,861.66 5,953.74 - - - - - 公司将原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方式,由依托现有研发中心,对现有生产楼第 5、6 层及现有研发中 心部分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技术研发中心。公司现有研发中心规模较小,随着业务规模 的不断扩大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不断投入,研发场地严重不足,部分研发设备、检测设备损耗严重,尖端设备 缺失严重,改造后的研发中心依旧不能完全满足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取得位于合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肥高新区文曲路 8 号公司现有厂区旁的科研用地,用以自建技术研发中心,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研发、管理等 方面的能力与效率。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变更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本次变更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之专项核查意见。 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涉及土建工程,需完成报建、审批等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导致该募投项目建 设施工进度较为缓慢。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程序,开始项目施工建设。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3 月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