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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玄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6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9 年 4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