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的财会〔2018〕35 号文件(以下简称“财会〔2018〕
35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
则”)的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根据财会〔2018〕
35 号的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采用简化方式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
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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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
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根据衔接规定,对所有租
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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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审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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