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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玄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恒玄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恒玄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Liang Zhang 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
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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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2/8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计人民币
97,635,442.13 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计
人民币 10,543,338.45 元。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批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3/8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以 2020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8 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16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1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研发投
入开发先进技术和产品、开拓市场、扩充研发团队等,在此过程中公司有拥有
更好流动性的需求,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4/8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内部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
立董事不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1 年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
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
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等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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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贷款、开立信用证、
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
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强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公司新增全资子
公司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为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智能 WiFi 音
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Type-C 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
实施主体,并拟在成都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新增该子公司作为智能蓝牙音频芯片
升级项目、智能 WiFi 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Type-C 音频芯片升级项目、
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
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
均不发生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
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8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275,878.12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8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0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
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每月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
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的财会〔2018〕35 号文件(以下简称“财会〔2018〕
35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的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根据财会
〔2018〕35 号的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
                                     7/8
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
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
会决议的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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