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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玄科技: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2021-05-28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借

款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借款管理办法》”或“本办法”),使用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为员工购房提供借款。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制定《借款管理办法》的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
    为有效地吸引优秀人才,留住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及有潜力的员工,也为了切
实解决员工购房困难问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用于员工在其工 作地购买
其自用唯一商品房(不含商铺、自建房和宅基地)。
    2.2.    本办法“员工”指以下主体的员工:
    (1)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玄科技”或“公司”);
    (2) 公司分公司;

    (3) 公司全资子公司;
    (4)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3.    尽管有其他约定,本办法不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与前述主体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人除外。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员工
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二、《借款管理办法》的授权执行

    1、《借款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公司
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工作。
    2、《借款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
规定的条件下开始实施,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对本办法所确定的

流程、具体要求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3、财务部为员工购房借款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筹划、核查、
出借、收款、记账等事宜;
    4、人力资源部为本管理办法的执行部门。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此次为员工提供的购房借款总额不高于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不会影

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员工购房借款实际批准金额不超过该员工上一年度税前年薪
的 1.5 倍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5 年。《员工购房借款
管理办法》对员工申请购房借款的申请条件、时间、材料、审核程序、核发流程
及还款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与购房借款员工签订《购房借款合同》并约
定还款额及还款期限,严格控制风险。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 条件的
员工提供限制额度的购房经济支持,能够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

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公司借款资金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高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限制额度的商品房购房借款,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完善员工福利体系,更好地吸引和激励核心人才,建设稳固的人才战略体系。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五、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 0 元(不含本

次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