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柯林:2022年第一次股东临时大会会议材料2022-02-15
股票简称:杭州柯林 股票代码:688611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杭州
2022 年 2 月 23 日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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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
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
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
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一.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三.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
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 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
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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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
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
排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
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要求提问
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股东(或股
东代表)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提
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七. 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
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
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或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
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
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请股东
(或股东代表)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
决结果上签字。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二.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请调整为静
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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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
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 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四.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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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周三)【13:00】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41 号 7 幢 6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东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逐项报告并审议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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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
案》
(四)股东提问和集中回答问题
(五)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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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请予审议。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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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请予审议。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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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授权董事会以控制
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情况,最终确定实际首次授予价
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价格下限;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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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
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
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请予审议。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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