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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力科技: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7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0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奥、龚启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奥、龚启辉
    战略委员会委员:陈波、龚启辉
    提名委员会委员:陈奥、陈波
    (三)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波先生:男,195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1997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担任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4)秘书长。2003 年 4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国际电工委员会第 85(电工和电磁量测量设备)技术委员会
(IEC/TC85)秘书。2003 年 6 月至 2019 年 7 月,历任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副
所长、协理员。2011 年 1 月至 2017 年 1 月兼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6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SAC/TC104)顾问、电力行业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万胜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省
斯丹达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陈奥女士:女,195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83 年 1 月至 1999 年 4 月就职于北京变压器厂设计科,
 1999 年 4 月至 2011 年 10 月就职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并于 2011 年 10
 月退休。2016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龚启辉先生:男,198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
 非执业会员。202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四)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其中现场表决会议9
 次,通讯表决会议0次。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
 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
 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
 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
 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陈波      4        4        0        0        0      否           5
陈奥      4        4        0        0        0      否           5
龚启辉   4       4        0         0       0      否           5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6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 1 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
 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
 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
 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
 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
 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
 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
 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
 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
 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关联交易
 情况的议案》。经核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
 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核查,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票尚未发行上市,未募集资金。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
要求。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应予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况。
    (七)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将2019年度1-12月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中的人民币1,125万元利润向全体股东按各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该次现金分红已实施完毕。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
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票尚未发行上市,不具备信息披露条件。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
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
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中的重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仍为非上市公司,我们暂无改进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
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
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
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
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