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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力科技: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7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西力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
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
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
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
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该事项已经通过
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
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4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     波




     陈    奥




     龚启辉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