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力科技: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1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西力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储能新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浙江西力开展储能新业务事项是公司落实其2022
年发展战略规划项目之一,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使用的是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开展储能业务的事项。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陈波、陈奥、龚启辉
2022 年 6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 波
陈 奥
龚启辉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