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球石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1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球石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
督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星球石墨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通星球
石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4 号),星
球石墨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18.3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132.3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5,112.07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112 号《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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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万元)
1 石墨设备扩产项目 27,010.00 27,010.00
2 研发中心项目 10,109.31 10,109.31
合计 37,119.31 37,119.31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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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受
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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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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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己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的
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
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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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沁磊 石 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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