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智明达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7-03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1-027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2021 年 6 月 22 日,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中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
式如下:
1、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6 月 2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
(3)公示方式:公司 OA 系统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
公司监事会反映。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
合同/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中
基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无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
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