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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09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1-02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51 号 E 区 17 栋四楼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普通股股东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6,717,63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717,63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3.4352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3.435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
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杜柯呈先生、仪晓辉先生、窦勇先生,
独立董事李鹏先生、苏国金先生均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邝启宇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
3、 董事会秘书秦音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706,750 99.9349 10,882 0.0651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6,706,750 99.9349 10,882 0.0651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6,706,750 99.9349 10,882 0.0651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4.01        候选人:袁一佳        16,706,253                   99.9319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限制
                         1,823 99.406          10,88
        性股票激励计                                 0.5934        0          0.0000
                         ,000 6                2
        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关 于 公 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1,823 99.406          10,88
                                                     0.5934        0          0.0000
        划实施考核管     ,000 6                2
        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
                         1,823 99.406          10,88
        会办理股权激                                 0.5934        0          0.0000
                         ,000 6                2
        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4       候选人:袁一     1,822 99.379
                                               0          0.0000   0          0.0000
        佳               ,503 5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4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上述第 1 项议案、第 2 项议案、第 3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丽雅、朱娅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