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1 年 4 月 8 日,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智明达的保荐机构,对智明达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 导期为 2021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上半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智明达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智明达签订《持续督导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券交易所备案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智明达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 违法违规情况 上公告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 智明达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智明达经营情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智明达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智明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达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智明达依照相关规定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智明达的内控制度的设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智明 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达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智明达严格执行信息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 相关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保荐机构对智明达的信息披露文件 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 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021 年 1-6 月,智明达及其控股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经核查,智明达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告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经保荐机构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未发生该等情况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 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所报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 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 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 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 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 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 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 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需要专项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现场检查的情形 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 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 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武器装备,受国防政策及经费预算影响较大的 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武器装备中,下游直接客户为军工科研生产单位,最 终用户为中国军方,因此,公司收入最终来源于国家的军费支出。如果我国国 防政策及国防经费预算出现较大变化,则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理,公 司业务发展主要受国防信息化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影响,若军工行业未来整体发 展政策、国防信息化体系建设整体预算发生变化,导致军工集团下属单位产品 需求大幅减少,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军品军审定价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型号武器的配套产品,在武器生产的产业链上通常处于 三、四级配套,价格一般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少量产品根据合同约定需要接 受延伸审价,在审价前按照暂定价结算。审价完成后军方通常不向公司反馈直 接的审价结果。如果未来收到客户要求调整暂定价格的文件,公司将依据相关 规定调整当期的营业收入,可能对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三)产品定制化特点带来的订单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军品业务,系根据军方客户的需求研制嵌入式计算机模块产品并 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的武器装备系统中。通常在武器装备的研发阶段公司及参 与该装备的配套研发,待装备定型生产后为其提供配套的生产供应。因此,公 司产品具有较高的定制化特点,使得产品的市场需求直接受到配套的装备的需 求变化的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74,990,779.04 109,055,577.72 60.46 归属于上市 公 司 股 45,735,471.31 15,965,064.88 186.4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 公 司 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2,735,983.60 15,537,513.72 175.05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79,364,051.92 -50,775,260.01 - 流量净额 项目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 6 月末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91,653,360.28 371,059,246.96 113.35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135,471,299.05 601,775,059.47 88.69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10 0.43 155.8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10 0.43 155.81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 的 基 本 每股收益 1.03 0.41 151.2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8.79 5.42 增加 3.37 个百分点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8.21 5.28 增加 2.93 个百分点 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21.02 22.51 减少 1.49 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60.46%,主要系公司产品销售增加。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86.47%,主要系报 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上升幅度较大,且销售毛利率同比增长了 3.36%。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主要系行业回款集中在四季 度;同时报告期内由于业务量上升而增加采购原材料等,支付的采购款及其他 经营支出增加。 4、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长 113.35%,主要系公司 4 月 1 日收到募集资金款项,增加股本 12,500,000.00 元,资本公积 369,326,217.70 元;同时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 45,735,471.31 元。 5、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 0.67 元/股,主要系报告期内,订单 大幅增加,公司收入大幅增加,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随之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智明达自成立以来,经过近二十年的行业技术和经验积累,已掌握了各型 军用嵌入式计算机模块的核心技术,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研制生产控制流程和产 品质量追溯体系。智明达依托核心技术,致力于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武器系 统研制等领域,专注于提供定制化嵌入式计算机模块和解决方案。在嵌入式计 算机模块的国产化、宽温工作、耐振动、低功耗、小型化等方面有丰富的设 计、技术储备和研究实施经验。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技术研发、客户资源、技术人才、产品质量、客 户服务、资质等方面,2021 年半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 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进行持续性的研发投入。2021 年半年度,公司 研发投入达 3,677.9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9.82%,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为 21.02%;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研发人员数量上升至 236 人,较上期增长 24.21%。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技术水平继续保持领先。在 专利申报方面,公司报告期内新获得授权专利 2 项、软件著作权 1 项,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已获授权 7 项发明专利、25 项实用新型专利、159 项软件著作 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智明达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余额 募集资金总额 43,125.00 减:扣除发行费用 3,971.28 减: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10,833.66 加:利息收入及扣减手续费净额 20.72 募集资金余额 28,340.78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340.78 理财专户余额 17,000.0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智明达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智明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2021 年半年 合计持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 数量 数量 度的质押、冻 股占比 (股) (股) (股) 结及减持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 1 王勇 14,883,750 594,000 15,477,750 30.96% 无 控制人 2 张跃 实际控制人 2,126,250 - 2,126,250 4.25% 无 3 江虎 董事、总经理 - 618,749 618,749 1.24% 无 董事、董事会秘 4 秦音 - 337,500 337,500 0.68% 无 书 5 龙波 副总经理 - 393,750 393,750 0.79% 无 6 谢菊蓉 副总经理 - 182,250 182,250 0.36% 无 7 苏鹏飞 财务总监 - 22,500 22,500 0.05% 无 8 陈云松 副总经理 - 78,749 78,749 0.16% 无 9 万崇刚 副总经理 - 112,499 112,499 0.22% 无 智明达控股股东为王勇,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王勇直接及间接持有智明 达 1,547.78 万股,持股比例为 30.96%;智明达实际控制人为王勇、张跃夫妇。 2021 年半年度,智明达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