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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明达: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成都智明达2021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2-04-0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被保荐公司名称: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
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68850835
保荐代表人姓名: 唐云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588 号 2002
                                 联系方式:028-68850835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钟伟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588 号 200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15
号文”批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智明达”)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34.5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43,1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942.3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82.62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
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智明达签订持
          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
  2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备案                                         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1 年度,智明达在持续督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
  3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媒体上公告                                   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2021 年度,智明达在持续督
  4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   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背承诺等事项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智
5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明达经营情况,对智明达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导智明达及其董事、监事、高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做出的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智明达依照相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范等
                                                    保荐机构对智明达的内控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了核查,智明达的内控制度符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智明达严格执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9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保荐机构对智明达的信息披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10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的情况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1 年度,智明达及其控股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事项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21 年度,智明达及其控股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2021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13                                                     智明达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
           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
           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
                                                        2021 年度,智明达未发生相
  14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
                                                        关情况
           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
           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
           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
           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2021 年度,智明达不存在需
  1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
           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
           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
           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16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经营风险

       1、核心原材料采购的风险
    军工产品对稳定性、可靠性要求极高,按规定产品定型后为保证技术性能的
稳定性需固化产品所使用的元器件,在武器装备的整个生命周期内保持稳定,不
能随意变动。因此,上述军品业务的特点决定了公司部分重要元器件的供应商需
保持相对稳定。如果核心原材料供应商不能及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本公司所需要的
重要元器件,或者不能及时满足公司的新产品研发技术要求,或者原材料采购价
格发生大幅上升,则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军工订单交付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公
司的经营业绩。

    2、收入结构受军方和下游客户生产、装配需求变化影响的风险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形成丰富的产品系列,并广泛应用于机载、弹载、舰
载、车载、地面兵装等领域。从模式上讲,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化
的研发和生产,并按客户的要求进行交付和实现收入。因此,公司的产品和收入
结构将直接受到下游客户和军方生产、装配需求变化的影响。尽管公司产品规格
型号较多、客户范围较宽,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但如果客户需求短时间内
发生较大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收入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3、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军用嵌入式计算机模块业务。军品对工艺设计、原材料质量、运行
稳定性等有较高的要求,同时公司产品具有较长的研发周期和小批量定制的特点,
因此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毛利率水平。虽然公司持续进行产品研发,扩大产品范
围,但如果未来由于市场竞争、军方延伸审价等因素导致产品价格下滑,则可能
影响公司的毛利率水平。

    4、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公司人才储备、管理水平均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虽然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
才,形成了适应公司经营特点和发展阶段的管理体系。但是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
建成投产,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较大的挑战。若
公司的管理水平不能快速提升,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较大带来的周转和回收风险

    在军品行业中,受款项结算时间较长、年度集中付款等因素的影响,销售回
款相对较慢。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快速增长。
虽然公司绝大部分应收账款的账龄在 1 年以内,且主要为应收军工集团下属单
位货款,客户信用良好,未曾发生过不能偿还货款的情况,但大额应收账款减缓
了公司资金回笼速度,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资金压力。若国际形势、国家安全环
境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主要客户经营发生困难,进而推迟付款进度或付款能力受
到影响,则将给公司带来周转风险及减值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存货金额较大带来的周转和减值风险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和采购,公司主要产品均有对应的订
单支持。报告期期末,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足额的存货跌价
准备。未来若出现市场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丧失相对竞争优势、客户需求变化等
情形,会对公司产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形成存货积压,出现存货跌价的风险;
同时若存货不能进行及时周转,则占用公司较多流动资金,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
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主营军工电子产品,行业内企业主要为大型国有军工单位及相关科研院
所,公司目前在承接大额订单的能力、资产规模及抗风险能力等方面与该类企业
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同时,伴随军品市场的发展,市场竞争也将日趋激烈,若公
司不能增强技术储备、提高经营规模、增强资本实力,不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
化趋势和及时调整竞争策略,则难以继续保持市场竞争力,导致公司市场竞争地
位削弱、产品利润率降低并进而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1、订单的波动可能导致公司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为军方,由于我国国防工业正处于补偿式发展阶段,下
 游客户每年对公司的采购量稳步上升,公司每年实现的营业收入相应增长。但最
 终用户对公司产品有着严格的试验、检验要求且单个订单的金额较大,客户的采
 购特点决定了公司签订的单个订单执行周期较长,受最终用户的具体需求及其每
 年采购计划和国防需要间歇性大幅调整采购量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突发订单
 增加、订单延迟的情况。订单的具体项目及数量存在波动,交货时间具有不均衡
 性,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交货、验收较为集中,另一段时间交货、验收较少,导致
 收入实现在不同年度具有一定的波动性,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五)其他重大风险

     1、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包括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享受即征即退政
 策、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等,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发展、经营业绩起到促进作用。国家一直重视对西部
 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政策支持,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
 重较高。如果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税收优惠资格不被
 核准,将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智明达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
营业收入                  449,424,750.41     324,665,671.87                38.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1,513,994.84      85,583,973.56                30.3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01,386,199.65      84,145,903.39                20.49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7,441,084.99      28,681,901.70               135.13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12 月末        2020 年 12 月末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86,600,032.60         371,059,246.96                 138.94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300,248,119.18         601,775,059.47                 116.07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
                                     2.4293                2.2822                  6.4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2.4252                2.2822                  6.27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2.2084                2.2439                 -1.58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6.29                 26.06    减少 9.77 个百分点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4.82                 25.62   减少 10.80 个百分点
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21.06                 17.31    增加 3.75 个百分点
的比例(%)

     2021 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8.43%,主要系公司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
 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报告期内新签订单较上年同期增长,收入规模持续增长。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30.30%,主要系报告
 期内营业收入增长。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 135.13%,主
 要系公司收入规模增长,年度现金回款较去年同比增加。

     4、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长 138.94%,主要系公司 4
 月 1 日收到募集资金款项,增加股本 1,250.00 万元,资本公积 36,964.70 元。

     5、报告期内,公司推出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公司承担因股权激励产生的
 费用共 2,616 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3,37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6.28%。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体现在:

    (一)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实力

    公司通过二十年的技术与行业经验积累,掌握并具备了能实现多种功能和能
应用于多个领域的军用嵌入式计算机模块的核心技术,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研制生
产流程和产品质量控制与追溯体系,在嵌入式计算机模块的可靠性、安全性、维
修性、测试性、保障性、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国产化、低功耗、小型化等
方面有丰富的设计和实施经验。公司产品功能覆盖数据采集、信号处理、数据处
理、通信交换、接口控制、高可靠性电源、大容量存储与图形图像处理等。截至
报告期末,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专利 34 项、软件著作权 161 项,形成大量拥
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经过客户使用验证的关键核心技术。

    公司的研发优势如下:

    数据采集方面,公司具有时钟热备份和自动快速切换技术、大带宽快速跳频
技术、多通道高精度同步采集技术、多通道高精度同步采集技术、射频直采技术、
捷变频收发技术、快速跳频技术、大带宽滤波技术、微弱信号放大技术及微弱信
号滤波技术和小信号采集技术。

    信号处理方面,公司具有综合信号处理分析技术和自动化测试技术,可提供
基于 FPGA、DSP 或 GPU 的信号处理解决方案。

    数据处理方面,公司具有嵌入式高性能缓存管理技术、嵌入式高可靠性热设
计技术、嵌入式多核并行处理技术。

    通信交换方面,公司具有嵌入式多协议高速总线交换管理技术,具备 SRIO、
PCIE 高速交换嵌入式计算机模块软硬件设计能力。

    接口控制方面,公司具有基于光纤通道的总线传输技术,研制了基于以太网、
CAN、UART、I2C、GJB289A-97、HB6096-SZ-01 等接口的成熟自主知识产权
IPcore 解决方案。

    高可靠性电源方面,公司具有军用嵌入式电源组件技术军用嵌入式电源组件
技术,可根据需求定制符合国军标试验要求的电源模块,模块具有重量轻、体积
小、效率高、抗干扰能力强、安装方式灵活等特点,为武器装备提供高可靠性电
源产品。

    大容量存储方面,单板级存储容量达到 TB 级,读写速度达到 GB/s 级,
具有快速导热技术、存储介质快拆技术、高可靠文件系统技术、大容量存储介质
管理技术、PCIE 端点间数据高速直传技术。

    图形图像处理方面,公司具有嵌入式综合视频和图像处理技术、图像无损压
缩技术、人工智能定位技术、低功耗图像跟踪与识别技术、图像编解码技术、军
用高可靠高帧率显示技术。

    综上,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实力,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
和高可靠性的产品,满足客户需求。为公司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不断获取客
户订单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优势

    依托强大的研发能力和技术优势,公司高品质的产品和全方位的服务在竞争
中脱颖而出,逐步积累了大量的项目经验,得到了行业客户的信赖,并迅速占领
了一定市场份额。目前公司在机载、弹载、舰载及车载等细分领域均形成了良好
的口碑和声誉,得到了下游用户的认可,拥有了一大批稳定的军品客户。另一方
面,配套产品一旦定型并在系统中广泛应用,就融入了我国的国防体系,为维护
军事装备的技术稳定性和整个国防体系的安全性,军方一般不会轻易更换该类产
品。如果更换定型整机中的某个模块,则需要逐一重新履行模块-系统-整机的复
杂鉴定审批程序。

    鉴于此,整机或系统的升级、技术改进和备件采购对模块配套商存在一定的
技术路径依赖。因此,公司在军用嵌入式计算机模块领域的先发优势将在较长期
间内保持,并构成公司客户资源核心竞争优势。

    (三)深刻的行业理解和认知

    目前公司研发人才涉及的专业领域包括:硬件、软件、FPGA、电源、硬件
测试、软件测试、结构、工艺、振动仿真、热设计、可靠性等。公司核心团队成
员均来自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或国内知名企业,且大多在各自专业领域具备十年
以上研发经验。

    公司研发核心团队了解国内军用嵌入式计算机行业现阶段的技术水平以及
关键点,能够较好的把握最终用户的真实需求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而可针对性
地进行产品设计。同时,由于公司军用嵌入式计算机模块广泛应用于机载、弹载、
舰载、车载等领域,为实现产品的定制化需求,需要在逻辑算法、软硬件开发、
工程设计等多个领域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公司核心团队所具备的复合背景和人
员的有机组合正好满足了这一要求,成为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

       (四)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优势,契合军用市场需求

    军工产品的应用环境较为复杂,需要经受高低温度、高低气压、振动、湿热、
电磁干扰等极端环境的考验,因此其对配套的嵌入式计算机模块产品的质量和可
靠性要求非常高。公司深刻理解客户需求,将恶劣条件下的高可靠性作为产品研
发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把控方向。公司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规范过程监督并
实施持续改进;通过缜密的软硬件设计、工程设计来保证产品的设计可靠性,并
保证产品具有良好的温度适应性、抗振动冲击、电磁兼容性等特性;同时通过规
范原材料采购体系、科学的工程工艺实现方式和严格的出厂前系列试验检验,保
证产品的质量制造可靠性。

    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公司将国军标管理体系进行了流程化,将管理要求固化
在日常的工作流程中,严格执行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监督和持续改进,建立了
严格的项目质量管理、供应商管理、技术状态管理、质量追溯管理等质量管理体
系。

    设计可靠性方面,公司研发流程符合国军标体系研发管控过程,研发过程中
的硬件、软件、逻辑、结构、测试等并发进行,提升了开发效率,且研发流程不
断完善,质量控制融入流程之中,打造了项目开发最优路径;公司每个项目经过
多个内部评审,且均有配置管理工程师来负责技术状态的管理。同时公司专门设
置了开发支撑部、测试部和工程部以保证产品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稳定性、测试
的独立性和制造工艺的可靠性。
    质量可靠性方面,公司引进了全自动装配生产线,包括全自动电装、点胶、
装配等各种设备,有效减少了人为因素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
理体系,并严格执行物料质量控制与供应商体系建设;外协工序采取战略合作模
式,公司全程监督;项目测试均为定制方案,包括定制测试设备和软件,测试内
容覆盖全面,自动化程度高;测试设备覆盖高低温、温冲、温度循环、振动、冲
击等,并在场地、周转和服装等环节实施了严格的防静电控制。

    (五)全方位一体化的服务

    行业特性决定了公司的客户对时间节点控制、快速反应能力和产品质量保障
等要素的高标准。为此,公司聚焦主业,精耕细作,致力于在售前、售中、售后
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方位一体化的服务。

    售前阶段,公司选派优秀的工程师与客户深入讨论,了解客户需求和项目的
具体细节,一方面增强了在短时间完成产品设计的可行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
客户挖掘需求,有利于公司对后续产品发展趋势的准确把握。

    售中阶段,由于军方发出订单需履行的内部程序较为复杂,发出订单后又具
有“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硬性要求,因此军工企业在供货及时性上承受较大
压力。公司通过长时间的发展,具备了对自身供应链的有效管控,以及形成了柔
性生产机制,因此能在客户的订单来临时,可以集中各方资源立即投入生产并按
时提交合格可靠的产品,为客户进一步对军方及时供货奠定基础。

    在售后服务阶段,公司具备快速响应和较强的问题解决的专业能力。在下游
客户产品出现问题时主动响应客户需求,并积极为客户提供使用培训,协助解决
联调问题,同时积极配合客户项目的顺利推进。

    上述全方位的服务模式使公司与客户的关系更加紧密,公司在做好自身产品
和服务的同时,使客户可以集中精力做系统级产品的研发、生产,很大程度上也
增强了客户对公司的信赖与黏性。

    (六)资质优势

    由于军工制造行业的特殊性,出于保密及技术安全的需要,相关部门要求企
业须具备相关资质。公司目前已取得相关资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公司对于新进
入行业内暂未获取相关资质企业的竞争优势。

    (七)专业的研发团队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构建了专业齐全、层次清晰、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团
队,形成了以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总师为核心,其他研发人员共同参与研发的人才
梯队,各个专业的技术骨干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攻关能力和丰
富的工程研制经验。

    (八)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通过品质控制体系以及供应商评估与
控制体系,保证质量管理覆盖产品研发、物料采购、生产调试、成品检验、交付
运输和售后服务全过程,并不断加强产品的工艺技术研究和提升,确保产品制造
质量稳定。公司为进一步提升产品开发过程的管控,以及规范和优化产品生产流
程,建立了 ERP 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持续地优化和改进,产品开发效率得到
提升,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保障。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
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1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9,464.22 万元,较 2020 年度研发投入增加 3,843.69 万元,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
研发投入,扩大了研发人员规模及实施股权激励所致。2021 年末研发人员数较
年初增加 65 人,研发人员薪酬较上年同期增长 40.8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增
加股权激励费用 1,206.82 万元。

    2021 年度,公司新增专利 4 项、软件著作权 3 项。截止 2021 年末,公司已
拥有专利共计 34 项,软件著作权共计 161 项,专利内容覆盖通信交换、信号采集、
数据存储和图像处理等多个产品方向。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3,125.00
       减:扣除发行费用                                                               4,712.65
       减: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21,056.91
       其中:(1)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                                                1,399.92
             (2)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13,656.99
             (3)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减:年末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                                                    10,000.00
       加:利息收入及扣减手续费净额                                                     285.18
       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                                                           1,640.62

          注:上表中“扣除发行费用”为实际已经支付的发行费用,未包含还未支付完成的款项。


           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
       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智明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021 年年度的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合计持
序号     姓名         类别                                                          质押、冻结及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股占比
                                                                                      减持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
 1       王勇                       14,883,750    594,000   15,477,750   30.75%          无
                    控制人
 2       张跃     实际控制人         2,126,250          -    2,126,250      4.22%        无
 3       江虎    董事、总经理          60,000     618,749     678,749       1.35%        无
                                                                                     2021 年年度的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合计持
序号    姓名          类别                                                           质押、冻结及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股占比
                                                                                       减持情况
                      董事
 4      杜柯呈   (2021 年 7 月辞     9,112,500          -   9,112,500   18.10%           无
                      任)
                      董事
 5      仪晓辉   (2021 年 7 月辞     1,071,429          -   1,071,429   2.13%            无
                      任)
                 董事、副总经
 6       秦音                            17,100    337,500    354,600    0.70%            无
                 理、董事会秘书
 7       李鹏       独立董事                  -          -           -           -         -
 8      黄兴旺      独立董事                  -          -           -           -         -
 9      苏国金      独立董事                  -          -           -           -         -
                   监事会主席
 10     陈誉峰   (2021 年 6 月辞             -    230,624    230,624    0.46%            无
                       任)
 11     邝启宇     监事会主席                 -          -           -           -         -
                 职工代表监事
 12      廖文    (2021 年 6 月辞             -          -           -           -         -
                      任)
 13     袁一佳        监事                    -          -           -           -         -
 14     邵玉华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15     谢菊蓉      副总经理                  -    182,250    182,250    0.36%            无
 16      龙波       副总经理             55,700    393,750    449,450    0.89%            无
 17     陈云松      副总经理             34,300     78,749    113,049    0.22%            无
 18     苏鹏飞      财务总监             21,400     22,500     43,900    0.09%            无
                     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曾
 19     万崇刚   任职工代表监            25,700    112,499    138,199    0.27%            无
                 事,于 2021 年 4
                     月辞任)
 20     张旭东      副总经理            100,000          -    100,000    0.20%            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智明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智明达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
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