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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2022-06-23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48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

 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
告。其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2、2021 年 6 月 2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9 日为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合计向 9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4.7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4.50 元/
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3.56 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0.01 万
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2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相应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
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次利
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0,335,6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634,235.60 元(含税)。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权益分派后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0-V=34.5-0.251=34.249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故而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
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完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已
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
制性股票作废的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智明达
《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
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