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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11-18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8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10 月 21 日,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
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
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
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即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2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
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
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
询证明。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