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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24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83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
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
由半数以上董事召集,并共同推举董事王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王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江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江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龙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龙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万崇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万崇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云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陈云松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秦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秦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馨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刘馨竹女士担任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王勇先生、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柴俊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柴俊武先生、王勇先生、李越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
中柴俊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李越冬女士、江虎先生、李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
中李越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李铃女士、王勇先生、江虎先生、柴俊武先生、李越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11 月 23 日为授予日,授予 25
名激励对象 11.59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 2022 年 11 月 2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85)。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