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3-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智明达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
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61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0 万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5,00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持有限售股
共计 625,0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24%,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年 9 月 24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公司股本数量由
50,000,000 股增加至 50,335,600 股。
2022 年,公司实施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达成,公司向 85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归属 275,560 股限制性股票。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275,560 股完成了股权登记,公司股本数量由 50,335,600 股增加至
50,611,160 股。
2022 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和 2022
年 12 月 28 日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0,000 股和 12,840 股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分别完成回购注销,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由 50,611,160 股减少
至 50,498,32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情况。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50,498,320 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配售对象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所获得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625,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625,000 股,限售期为 24 个月。本公
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1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中信建投投资有 0
625,000 1.24% 625,000
限公司
合计 625,000 1.24% 625,5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股份 625,000 24 个月
合计 625,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
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