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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明达:智明达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25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邝启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财务部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财务报告可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2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预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
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回购注销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合计 6.426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13%。本次公司以
34.2741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利息按照两年定期存款利息 2.10%
单利以各激励对象缴款完成日起至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之日止为计息期间
计算)的价格回购 6 名激励对象合计 6.42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拟用于
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227.8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事项,同意作废 8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2.017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4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0)。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一)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的议案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
预计部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
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 司一季度 报告全文 将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 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
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公司业绩考核做出优化调整,其他未修订
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经调整后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
稿)》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修订《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配套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
司业绩考核部分的优化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
确保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
制。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修订《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出于激励效果的考
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公司业绩考核做出优化调整,其他未修订
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经调整后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
稿)》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修订《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配套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
司业绩考核部分的优化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
确保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
制。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修订《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