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1-007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鉴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0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990,000股。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030010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4,960,000.00元变更为139,950,000.00元,公司股份
总数由104,960,000.00股变更为139,950,000.00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
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
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变更登
记结果为准。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2020年4月30号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审议通过《新
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该草案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
板上市后生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依据发行上
市的实际情况对该章程(草案)作最终修订,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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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
现拟将《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新风光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
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经中国证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首次向社 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行人民币普通股34,990,000股,于2021年
【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95万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995万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百一十二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百一十二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通过之日起生效。
日起生效。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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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4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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