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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风光:新风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3-07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
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核心骨
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责、
权、利相一致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
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
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
(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
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 考核机构
    1.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工作,并
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3.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
核结果的材料汇总。

                                   -1-
    4.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第五条 考核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
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
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2.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绩效考核报告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绩效考核指标
    激励对象当年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根据公司层面、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
定。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业绩条件: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且不
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注:1)以上“净资产收益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2)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电气机
械和器材制造业”,上述“同行业”平均业绩为该行业下的全部 A 股上市公司的
平均业绩。同行业样本若出现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业绩偏离幅度过大的
样本极值,公司董事会将在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影响净资
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和对应的净利润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本激励计划有
效期内净资产和净利润增加额的计算。
    2、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业绩条件


                                       -2-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考核并归
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要求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条件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 75 分位值;
  第一个归属期
                        2、2022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1%,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
                        企业的 75 分位值。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 75 分位值;
  第二个归属期
                        2、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
                        企业的 75 分位值。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
                        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的 75 分位值;
  第三个归属期
                        2、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3%,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
                        企业的 75 分位值。
      注:1、以上“净资产收益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2、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影响净资
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和对应的净利润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本激励计划有
效期内净资产和净利润增加额的计算。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归属考核中同行业/对标企业的选取
      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业”,上述“同行业”平均业绩为该行业下的全部 A 股上市公司的平均
业绩。同时公司选取该行业分类中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具有可比性的 16 家 A
股上市公司作为公司的对标企业,具体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1              300048.SZ        合康新能          9        002364.SZ      中恒电气

  2              600089.SH        特变电工          10       002576.SZ      通达动力

  3              600312.SH        平高电气          11       300001.SZ       特锐德


                                             -3-
  4          601179.SH         中国西电           12         300062.SZ      中能电气

  5          000400.SZ         许继电气           13         600192.SH      长城电工

  6          002334.SZ            英威腾          14         600590.SH      泰豪科技

  7          002527.SZ            新时达          15         601126.SH      四方股份

  8          002350.SZ         北京科锐           16         603728.SH      鸣志电器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机构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同行业成分
股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若同行业样
本或对标企业样本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
时,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S              A               B          C          D
  考核评价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待改进)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和管理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
      1.个人当年度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度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
      2.激励对象考核年度考核达标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归属资格。
       第九条 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考核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应对受客观
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2.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应
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4-
    3.考核结果归档。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案保存,保存期
至少为五年。
    4.考核结果申诉。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沟通来
解决。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以向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
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生效与实施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3、如果本办法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存在冲突,则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