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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22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2-011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
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
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