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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2022-06-08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首次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本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总经理、核心技
  1        胡顺全     中国                          9.5         3.84%        0.07%
                                    术人员
  2         候磊      中国       董事会秘书         7.6         3.07%        0.05%

  3        秦显盛     中国        副总经理          7.6         3.07%        0.05%

  4        王传雨     中国        副总经理          7.6         3.07%        0.05%
                                总工程师、核心
  5        尹彭飞     中国                          7.6         3.07%        0.05%
                                  技术人员
  6        马云生     中国        副总经理          7.6         3.07%        0.05%

  7        何昭成     中国        副总经理          7.6         3.07%        0.05%

  8        郭少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5         2.22%        0.04%

  9        任其广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5         1.82%        0.03%

 10        方汉学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5         1.82%        0.03%

                小计(10 人)                       69.6       28.12%        0.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9 人)            150.0       60.61%        1.07%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19.6       88.73%        1.57%

三、预留部分                                        27.9       11.27%        0.20%

                    合计                           247.5       100.00%       1.7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未超过
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
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
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
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4、上述合计占比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5、激励对象候磊目前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仅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上
述职务对应调整;激励对象王传雨目前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仅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职务
对应调整。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