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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光”、“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新风光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1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保荐机构已与新风光签订《保
        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
  2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3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对新风光开展了持续督导
                                                       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2022 年上半年,新风光未发生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4                                                    按照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2022 年上半年,新风光未发生
  5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保荐机构督导新风光及其董
  6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1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各项承诺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督导新风光依照相关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保荐机构督导新风光建立健全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保荐机构督导新风光严格执行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9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保荐机构对新风光的信息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
10
     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况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2 年上半年,新风光及其控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 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22 年上半年,新风光及其控
12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2022 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
13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查,不存在该等情况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2022 年上半年,新风光未发生
14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该等情况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2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
        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
        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15                                                    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
        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
        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2022 年上半年,新风光不存在
 16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该等情形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
        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经营风险

      1、项目合同延期风险

      光伏电站、风电站的施工计划容易受到外部因素干扰而延后,从而影响客户
接收公司产品的时间。新能源电站多位于山地或沿海,更易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干
扰。部分新能源发电项目靠近人口居住区,征地阻力大;大多数为山地项目,道
路条件差,对风电设备这样超大件设备的运输构成一定难度。因此容易发生因场
地整理、交通运输、甚至天气原因导致的工程施工延期,从而导致合同履行时间
拉长。当出现合同履行延期时,会导致公司不能及时确认收入,影响资金周转和



                                       3
销售收入计划的实现。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给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变压器、IGBT、电容、壳体等。报告期内,公司
直接材料成本在主要产品成本中的占比在 90%以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
业绩有较大影响。若主要原材料市场供求变化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将对公司经
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

    主要原材料中 IGBT 和芯片主要采用国外品牌,虽然国内已有部分企业研发
并生产 IGBT 功率模块与芯片,且近年来技术进步较大,但市场上用户对国产品
牌的认可度不如进口品牌。如爆发贸易战或其他突发事件,国外品牌供应商不能
保证 IGBT 功率模块与芯片的持续供应,或大幅提高供货价格,会对公司经营产
生一定不利影响。

    3、市场发展空间不及预期

    公司高压 SVG 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冶金等行业,高
压变频器下游客户主要为电力、化工、矿业等传统高耗能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受
国家宏观经济及相关行业政策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宏观经济形势下行、
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发展空间不及预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
100 号),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相应税
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此外,报
告期内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国家企业所得税 15%优惠税率。如果上述税收
优惠政策在未来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不再具备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条件,将会对
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余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 263,587,159.96 元,占报告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4
54.39%。公司存货余额维持在较高水平,一定程度上占用了公司的营运资金,降
低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若客户因外部因素干扰或自身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而
发生项目停滞、订单取消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发生减值的风险,公司的经
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3、毛利率下降风险

    由于电能质量领域和能源效率领域电力电子设备市场空间广阔,技术升级和
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客户在产品规格、品质等方面往往具有差异化需求,随着后
期新竞争者的进入,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成本控制、市场开拓
等方面持续保持优势,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可能下降。此外,公司高压 SVG
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电站建设,近年来,国家新能源发电补贴政策连续下调,国
内光伏和风电行业盈利水平受到不利影响,若行业内客户采取压低设备采购成本
的方式应对政策的不利变化,市场上高压 SVG 产品的价格竞争会愈发激烈,进
而对公司毛利率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电气设备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综合能源服务。
为客户量身打造调速节能、智能控制、改善电能质量等方面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所处行业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实际需求,也受到国家政策(如宏
观经济、能源、节能环保、电力体制改革政策等)的较大影响。

    公司一方面做大做强自身业务,紧紧抓住良好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不排除
未来由宏观经济波动,尤其行业政策变更所带来的风险。行业的发展与国家宏观
经济和宏观政策密不可分,均会影响到公司产品的销售和收入的增长,公司将依
托各项优势勤练内功,争取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经营环境和
政策的变化,一方面积极快速的处理与应对其带来的风险和挑战,一方面根据技
术发展、行业标准和用户需求及时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近年来,我国
电力电子设备市场发展势头良好。虽然该行业具有一定的进入壁垒,但是新的企
业仍在源源不断的进入。随着行业内企业数量的增加,厂商间的竞争日趋激烈,
产品同质化现象逐步显现。如果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持续提升研发
实力、提高生产工艺和产品品质、开拓新市场、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将面临市


                                   5
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2022 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放缓程度加剧,通胀步步高涨,全球经济放缓可能对
新能源产业发展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进而间接影响公司业绩。若在未来新冠疫情
持续恶化、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加深,或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影响了下游行
业需求,可能会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2022 年 6 月 30     2021 年 6 月 30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日/2022 年 1-6 月   日/2021 年 1-6 月   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84,619,448.15      326,634,431.00         48.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6,070,629.78       40,966,295.79         36.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7,341,169.41       27,008,816.86         75.28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9,373,246.81      -23,393,341.75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65,550,717.69       989,610,314.73          0.09

           总资产(元)            1,942,403,594.65    1,609,698,103.30         7.59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29              37.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29              37.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34                0.19              78.95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3                5.33          减少 0.2 个百分



                                          6
                                 2022 年 6 月 30     2021 年 6 月 30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日/2022 年 1-6 月   日/2021 年 1-6 月   期增减(%)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增加 0.82 个百
                                       4.33                3.51
        资产收益率(%)                                                      分点

                                                                         减少 0.37 个百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37                4.74
                                                                             分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48.3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储能产
品收入,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类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2、公司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同比增加 36.87%,主要系报
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3、公司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75.28%,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增长所致;

    4、公司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加 37.93%,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 78.95%,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净
利润增长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2 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一)研发优势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技术的研发和持续创新,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主动升
级产品技术,提升产品各项性能。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各类技术研
发人员 165 人,形成了科学研究专家、应用技术专家、产品开发专家以及中青年
研究骨干有机组成的研发团队,研发团队稳定,对前沿技术的跟踪能力较强。企
业技术研发平台拥有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电力电子
与变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
心、山东省变频调速技术研究推广中心等 12 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7
    公司与卡迪夫大学、国家电能变换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进行
技术合作,通过与科研院所的学术和技术交流,获得人才、市场、信息等优势资
源。公司与天津大学等五家单位联合承担的“复杂工况下电机系统高效能运行与
控制关键技术及其应用”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公司研制的“电磁轴承控制系
统”成功应用于清华大学核能院国家十五“863”能源领域重点高科技攻关项目暨
第四代核反应堆——10 兆瓦高温气冷堆氦气直接透平循环发电系统;研发的
“500kW 超导储能逆变器及其与电网切换系统”成功应用于中科院电工所“863”
项目“超导储能系统”;研发的“等离子体垂直位移快速控制电源”成功应用于中
科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学研究项目——EAST 核聚变试验
装置”;研发的“超导储能-限流功率调节系统”应用于国家“863”计划课题“超导储
能-限流功率调节系统”。公司与山东大学等单位联合承担的“高比例新能源电力
系统电能净化关键控制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公司重视产品技术的研发和持续创新,具有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持续跟踪
前沿技术的发展;公司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并改善工艺流程,以产品技术含量高、
性能稳定和专业化售后服务能力赢得市场。同时,公司历来重视招揽人才、培养
人才,并通过公司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在当地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留住人才,团
队有很强的凝聚力。

    (二)技术优势

    公司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研发,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目前拥有授权专利
307 项(其中发明专利 44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68 项。相关产品先后获得了
4 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5 项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2 项国家火炬计划,1 项国家
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1 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参与了 3 项国家“863”计划
产品研制、2 项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和 1 项国家重大科学工程装备
的研制。公司是变频调速器国家标准起草审定单位,参与了《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火电厂风机水泵用高压变频器》和《1kV 及以上不超过 35kV 的通用变频调速
设备》等标准的起草,作为第二执笔单位参与了 SVG 的团体标准《中压链式静
止无功发生器》,牵头制定了轨道交通的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
吸收逆变装置》。



                                     8
    公司所属行业技术创新壁垒较高。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研发与技术积累,在
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等产品技术领域积
累了多项国内较为先进的核心技术,并利用核心技术在相关应用领域开发了多项
产品。

    (三)质量和品牌优势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和品牌建设。通过十几年的工艺技术研发和创新,
形成了模块化的生产模式,保证了产品质量,缩短了产品交货周期。为能够与战
略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及利用产品质量吸引新客户,公司历来重视产品
质量稳定性、售后服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淀和良好的产品品质,赢得了市场客户的普遍认可和
广泛赞誉。公司参与的“复杂工况下电机系统高效能运行与控制关键技术及其应
用”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公司生产的“风光牌变频器”被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授予“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公司注册商标“FG 及图”被评为“山
东省著名商标”。2021 年获得第八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公司具有显著的质量
和品牌优势。

    (四)管理和技术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长期从事 SVG、变频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生产
和销售工作,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对行业市场状况、技术发展前沿具有深刻的
理解和前瞻性的把握。公司绝大多数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均持有公司股份,
均在公司任职 10 年以上,公司管理和技术团队具有极高的稳定性。

    (五)专业化营销和售后服务优势

    公司拥有专业的营销团队。公司设立营销中心,负责公司整体营销工作。营
销中心下设电机驱动与控制事业部、电能质量事业部、轨道交通事业部、煤矿事
业部、智慧储能事业部、中低压事业部。营销中心是公司产品销售的中枢,下辖
六大销售片区,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销售人员多数具有技术背景,熟悉
公司产品的结构、性能和相关安装调试工作,能够及时了解和捕捉客户的业务需
求,并充分推介和开展相关的营销工作,及时响应和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专业


                                     9
咨询。

    公司设有用户服务中心部门,专业从事公司产品的售前咨询、售中技术支持
和售后服务。公司在全国六大销售区域常驻技术支持人员,并设销售服务电话专
线,以及时满足客户的设备检测、维修等不同需求。技术支持工程师、售后服务
工程师均需要接受公司业务专家培训,以达到一定的专业能力要求。公司对完成
销售的产品设备进行不定期巡检,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回访。对公司生产、销
售的产品,公司实行统一的售后服务,保证客户的售后需求。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

    2022 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金额为 2,118.04 万元,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4.37%。

    (二)研发进展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技术的研发和持续创新,通过多年的持续研发与技术积累,
公司在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等产品技术
领域积累了多项国内较为先进的核心技术,并利用核心技术在相关应用领域开发
了多项产品。2022 年以来,公司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推进力度,完成七合一产品
样机验证,完成储能 PCS 项目阶段性工作,完成 FD200 的详细设计方案的确定
和 1700V 和 1500VIGBT 全数字驱动和电源的设计方案,推进落实高压变频器永
磁电机的控制性能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10 项,软件著作权 2 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发明专利 137 个,已授权 44 个;累计获得 68 个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10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992,475.18 元,
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34,387,588.73 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    备
    募投项目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专项账户     (万元)    注

变频器和 SVG 研发               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   8150123014               活
                     新风光                                         8.04
  升级及扩产项目                    司汶上支行        21042738                期

轨道交通再生制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608004729               活
能量吸收逆变装置     新风光                                       5,096.85
                                  限公司汶上支行      088899986               期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储能 PCS 产品研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705016869               活
                     新风光                                       8,293.35
  及产业化项目                    限公司汶上支行     0809778888               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319031757               活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新风光                                         40.52
                                    司济宁分行         10999                  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548840104               活
  补充流动资金       新风光                                           -
                                限公司汶上县支行       8888888                期

                               合计                               13,438.76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
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
金。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
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
     并于 2022 年 5 月 5 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28,275.60 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
     协议的签署等。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新风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报告期初持股 报告期内变动 报告期末持股
       名称/姓名      身份/职务                                               变动原因
号                                     数量         数量         数量

      山东省人民政
                                     53,529,600
1     府国有资产监    实际控制人                      -        53,529,600      无变动
                                   (间接持股)
      督管理委员会

      兖矿东华集团
2                      控股股东     53,529,600        -        53,529,600      无变动
        有限公司

                                                                            自身资金需求,
3        何洪臣         董事长       8,884,416    -1,819,350   7,065,066
                                                                            询价转让减持

4        徐卫龙          董事        925,747          -         925,747        无变动

5        程绪东        职工监事      1,054,323        -        1,054,323       无变动




                                             12
序                                 报告期初持股 报告期内变动 报告期末持股
        名称/姓名     身份/职务                                                 变动原因
号                                     数量         数量         数量

6        胡顺全         总经理        321,152          -           321,152       无变动

7        安守冰        副总经理       938,605          -           938,605       无变动

8        马云生        副总经理       192,864          -           192,864       无变动

                                       25,600
9        何昭成        副总经理                        -           25,600        无变动
                                   (间接持股)

10       尹彭飞        总工程师       282,752          -           282,752       无变动


         注: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新风

     光 53,529,600 股;何昭成通过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新风光

     25,600 股。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兖
     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宜的通知》,
     经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将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风光
     5,352.96 万股股份(占新风光总股本的 38.25%)无偿划转至山东能源集团新能源
     有限公司,划转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
     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的相关工作。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新风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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