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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2022-11-1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核心技术人员

                                 的核查意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风光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新风光调整核心技术人员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因工作调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瑞来先生不再直接参与公司具体研发工作,
仍担任公司技术总顾问,专注于为公司技术相关工作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基于
其工作职责发生变化,公司不再认定李瑞来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李瑞来,男,1946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1970 年 3 月至 1989 年 9 月,历
任国营汶上无线电厂技术员、技术总工程师;1989 年 10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
汶上无线电厂技术总工程师;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山东风光电子有限
责任公司技术总工程师;2004 年 8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山东新风光电子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技术总工程师、技术总顾问;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技术总顾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李瑞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13,578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0.4384%。李瑞来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
诺。

       (二)参与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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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瑞来先生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担任公司技术总顾问,
不会对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与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已获知识产权 338 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日,李瑞来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已获授权专利 62 项,其中发明专利 15
项、实用新型专利 47 项,均为与公司其他研发人员共同研发,均为非单一发明
人。上述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不
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三)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李瑞来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书》及《竞业禁止协议》,双方对
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无论李
瑞来先生是否在公司任职,其对知悉公司的任何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未向社会
公众公布的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
保密义务的事项均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未发现李瑞来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条款
等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较为科学
的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结构完整。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6 人,具体如下:

          时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调整前     何洪臣、胡顺全、李瑞来、尹彭飞、任其广、方汉学、郭少明

       本次调整后         何洪臣、胡顺全、尹彭飞、任其广、方汉学、郭少明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
员能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技
术研发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创新
力。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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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
支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发展,目前公司的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
状态。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
员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现有
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
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
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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