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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风光:新风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04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3-001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新风光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亚洲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4,219,28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4,219,2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5.887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5.887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何洪臣先生因公出差,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胡顺全先生主持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董事何洪臣先生因公出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候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4,219,2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选 举 何 昭 成 为 第 63,999,010             99.6570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选 举 姜 涵 文 为 第 63,999,010             99.6570 是
            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3.02       选 举 赵 树 国 为 第 63,999,010             99.6570 是
               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对外投    9,051,85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资设立合资公
        司的议案》
2.01    选举何昭成为    8,831,583     97.5665       0   0.0000    220,273   2.4335
        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讷敏、商思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新风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