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6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我们作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在 2022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至 202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
由独立董事张咏梅女士、独立董事李田先生和董事徐卫龙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
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张咏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
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委员中独立董事的
比例超过 1/2,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
要求。由于徐卫龙先生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辞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 年 1 月 4 日,经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何昭成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为独立董事张咏梅女士、独立董事李田
先生和董事何昭成先生。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
员亲自出席,无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召开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事项
号 时间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2022年4月
1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案》
11日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次会议
4.《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7.《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10.《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2022年8月
2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的议案》
25日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四次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10
3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26日
五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均按照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
范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其作
为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
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我们认
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
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
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
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等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
为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日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
到了有效执行,符合上市公司优化内控体系、强化规范治理的要求,保障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7、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审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业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情况与披露信息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挥了监督、
指导和协调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科
学、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
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
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咏梅、李田、何昭成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