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4-26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
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作为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信林”)现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1年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蔡卫华先生、独立董事奚维斌先生
和独立董事朱磊磊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蔡卫华先
生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
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
具体内容如下:
召开日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期
2021 年 3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过充分沟通讨
月 18 日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论,一致通过所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有议案。
议案》。
2021 年 4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 经过充分沟通讨
月 30 日 案》 论,一致通过所
有议案。
2021 年 8 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经过充分沟通讨
月 18 日 案》 论,一致通过所
有议案。
2021 年 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过充分沟通讨
10 月 26 论,一致通过所
日 有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1
信”)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在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多次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年
审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经审慎评估,审
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督促公司内审部工作,监督相关制度规范要求的
落实,加强对内控制度的检查,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提高了内审部工作成效。经审阅内部审计报告,未发现内
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是真实、准确、完
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基本有效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
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
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
遵循相关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2
特此报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以下无正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