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迈信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2022-07-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关于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信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田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毕
离职手续。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张田野先生于 2016 年 9 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技术部部长,主要职责为主
持迈信林技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各研发项目的落实以及新产品研制任
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张田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张田野先生在任职期间,是公司核心技术复杂结构件生产线信息采集与监控
技术的核心研发人员,现该部分研发任务已经完成。其所负责的其他研发任务已
交接给其他研发同事负责,张田野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原有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不
利影响。

    张田野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已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共有 6 项,且非
单一发明人。前述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
纷。张田野先生离职不影响前述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张田野先生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在离
职后的一年内应当保守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的商业活动。张田野先生与公司未签署竞业限制相关
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张田野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及前往与公司
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况。

     张田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张田野
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多年专业化经营过程中,通过建立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管理和激励
机制,已培养出一支经验丰富的科研队伍,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张田野先生离职
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
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90、
94,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 27.03%、37.4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5 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 4 人,具体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日期                               核心技术人员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张友志、水佑裕、巨浩、焦仁胜、张田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张友志、水佑裕、巨浩、焦仁胜、张田野
本公告披露日               张友志、水佑裕、巨浩、焦仁胜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
备人员充足,研发团队实力逐年增强,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
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张田野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张田野先生已完成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其负责的相关工作交由公司
副总工程师焦仁胜先生负责。公司的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有
序的推进状态,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核心技术研发工作。公司
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并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行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的建
设和完善,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和奖励机制,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1、查阅公司与张田野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核查其中相关条款及
内容;

    2、查阅张田野在职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相关文件;

    3、查阅公司员工花名册、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等,了解目前研发人
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4、取得公司关于张田野离职情况的说明文件,了解其离职的具体情况、工
作交接情况、公司采取的措施、对公司研发及生产经营的影响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迈信林的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张田野已办理完成工作交
接,张田野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核心竞争力。

    2、张田野在迈信林工作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
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张田野的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
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迈信林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张田野的离职未对迈信
林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