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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微电: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3-01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1-006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
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10 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26 号),
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9,630 万元变更为 12,84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9,630 万股变更为 12,840 万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拟将注册资本变更为 12,840 万元,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变
更登记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
程(草案)>”)的议案》,同意《章程(草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并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规范化治理需要,
拟将《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
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经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于【】年【】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于 2020 年 12
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 (下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10 万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股,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板上市。                               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40
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840 万
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
应于会议召开 5 日以前以专人送达、邮 应于会议召开 3 日以前以专人送达、邮
递、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董 递、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董
事和监事。                             事和监事。有紧急事项的情况下,召开
                                       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不受前述会议通知
                                    时间及形式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
                                    议上作出说明。如通过电话通知的,该
                                    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
                                    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
                                    时会议的说明。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 第二百零二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上市后生效并施行。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后董事长将委派相关人员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
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
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