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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微电: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0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
下简称“《专委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
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兴尧先生、独立董事刘永宝先生和董事
岳廉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李兴尧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相关经验,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 1/2,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专委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
员亲自出席,无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召开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事项
  号       时间
  1     2020 年 3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审核确认公司近三年关联
        月 16 日    员会第一次会议      交易情况的议案》
  2     2020 年 4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
        月 10 日    员会第二次会议      有效性的评价》
                                        (2)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3     2020 年 9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确认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
        月8日      员会第三次会议        报告并同意对外报出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均按照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
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其作为审计
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整体情况,基于此,我们建议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
料,并持续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
了指导性意见。

      3. 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我
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
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不断优化内控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指导,我们认为公司的内
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等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
效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专委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职、认真履责,对公司重
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了专
业支撑,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
专业的工作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不断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推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制度的不断完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