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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微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8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作为常州银河世纪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
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确保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于燮康                       李兴尧               刘永宝




                                                 2021 年 1 月 17 日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