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89 公司简称:银河微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详情敬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银河微电 688689 不适用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李福承 岳欣莹 电话 0519-68859335 0519-68859335 办公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 电子信箱 gmesec@gmesemi.cn gmesec@gmesemi.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421,044,789.26 1,390,429,749.32 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88,550,211.66 1,074,550,646.22 1.3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365,269,762.44 404,504,217.96 -9.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3,483,113.34 57,846,081.97 -7.54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3,479,708.05 55,421,210.59 -21.55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9,060,194.79 45,177,883.93 52.86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91 6.28 减少1.37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2 0.47 -10.6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2 0.47 -10.64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7.76 5.53 增加2.23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75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股东性 持股 股东名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 质 数量 (%) 数量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境内非 常州银河星源投资有 国有法 31.74 40,747,740 40,747,740 40,747,740 无 限公司 人 境外法 恒星国际有限公司 26.85 34,473,000 34,473,000 34,473,000 无 人 常州银江投资管理中 其他 6.37 8,182,260 8,182,260 8,182,260 无 心(有限合伙) 常州银冠投资管理中 其他 4.29 5,508,000 5,508,000 5,508,000 无 心(有限合伙) 常州清源知本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3.50 4,500,000 0 0 无 伙) 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 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其他 2.25 2,889,000 2,889,000 2,889,000 无 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 国有法 1.09 1,395,000 1,395,000 1,605,000 无 司 人 高华-汇丰- GOLDMAN, SACHS & 其他 0.48 610,028 0 0 无 CO.LLC 境内自 胡泽斌 0.43 548,124 0 0 无 然人 几何增长(北京)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几 其他 0.37 472,746 0 0 无 何增长 1 期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截至报告期末,银河星源持有公司 31.74%的股权,为公司 的说明 的控股股东;杨森茂先生通过银河星源、恒星国际、银江投资 与银冠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69.25%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的声明,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不适用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