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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微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0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作为常州银河世纪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技术总监相关事项的议案,经过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技术总监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
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刘军为总经理;
同意聘任孟浪、曹燕军为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福承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
秘书);同意聘任郭玉兵为公司技术总监。上述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杨兰兰                       王普查                  沈世娟




                                                    2022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