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89 公司简称:银河微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详情敬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科创板 银河微电 688689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李福承 岳欣莹 电话 0519-68859335 0519-68859335 办公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 电子信箱 gmesec@gmesemi.cn gmese@gmesemi.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902,127,588.65 1,903,586,112.42 -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87,135,141.91 1,283,571,849.27 0.2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329,986,288.74 365,269,762.44 -9.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0,523,573.88 53,483,113.34 -42.93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786,538.06 43,479,708.05 -59.09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8,854,475.41 69,060,194.79 -29.26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37 4.91 减少2.54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4 0.42 -42.8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4 0.42 -42.86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6.48 7.76 减少1.28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69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 股东性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股东名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冻结的股份 质 数量 限售股份数 (%) 数量 数量 量 常州银河星源投资有 境内非 限公司 国有法 31.61 40,747,740 40,747,740 40,747,740 无 0 人 恒星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 26.74 34,473,000 34,473,000 34,473,000 无 0 人 常州银江投资管理中 其他 6.35 8,182,260 8,182,260 8,182,260 无 0 心(有限合伙) 常州银冠投资管理中 其他 4.27 5,508,000 5,508,000 5,508,000 无 0 心(有限合伙) 常州清源知本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3.22 4,150,000 0 0 无 0 伙) 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 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其他 2.24 2,889,000 2,889,000 2,889,000 无 0 中心(有限合伙) 高华-汇丰- GOLDMAN, SACHS & 其他 0.85 1,095,385 0 0 无 0 CO.LLC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博道成长智航股 其他 0.49 638,049 0 0 无 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胡泽斌 境内自 0.38 495,181 0 0 无 0 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成景恒混合型 其他 0.27 344,147 0 0 无 0 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截至报告期末,银河星源持有公司 31.61%的股权,为公司 的说明 的控股股东;杨森茂先生通过银河星源、恒星国际、银江投资 与银冠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68.98%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的声明,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不适用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