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威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或“公司”)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送达全体监事,于 2021 年 7 月 5 日以
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钟金才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
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等均发生了变化。
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对《公司章程(草案)》
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
相关手续。此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监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
资金利益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德东威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系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
远规划,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