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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威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7-0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昆山
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东威科技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 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8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41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 34,628.8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223.81 万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404.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GZAA7045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调整前为 57,044.00 万元,根据
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404.99 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
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在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1
序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号                            额(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
 1                              30,398.00            30,398.00           15,000.00
     产(一期)项目
 2   水平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11,676.00            11,676.00            9,0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970.00            6,970.00            5,404.99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
           合计                 57,044.00            57,044.00           29,404.99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本次拟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
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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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现金管理分配及收益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
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
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
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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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23,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
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4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3,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
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东威科技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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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鹏翔              胡 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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