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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威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23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

普通股股东人数                                                        3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00,841,06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00,841,0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8.506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8.506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建波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昆山东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钦义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00,839,869 99.9988       1,200 0.0012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潘添雨    陈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