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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威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0

普通股股东人数                                                        3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03,835,49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03,835,4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0.540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0.54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建波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昆山东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钦义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03,835,493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公司 2021     17,782,833         100        0       0        0       0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潘添雨   马梦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