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威科技”)董事会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 至2021年12月31日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0万股,发行价格为9.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628.8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223.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29,404.9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日6月10 日出具的XYZH/2021GZAA7045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346,288,000.00 2、减:保荐费及承销费用等(含税) 32,860,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313,428,000.00 3、减:其他发行费用(含税) 14,891,200.00 4、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 2,784,388.08 1 5、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出 45,095,636.62 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7,113,396.22 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621.70 本期募资资金项目支出 46,453,961.84 本期购买理财 140,000,000.00 6、加:发行费用税金转入 2,626,537.0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65,284,108.75 注: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709.5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使用募集资金 711.34 万元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后因公司“PCB 垂直连 续电镀设备扩厂(一期)项目”实施地址变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 1,200.01 万元土地出让金于 2021 年 12 月被返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实际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4,509.5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 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德东威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德东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 年6月1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上 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2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0532701040024028 6,239,183.08 司昆山青阳港支行 2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昆山支 512905172910803 11,029,952.72 行 3 中信银行昆山支行 8112001013400606606 1,751,191.03 4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 0706678851120100077895 46,263,781.92 份有限公司 合计 65,284,108.75 三、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1年6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709.57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711.34万元。该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 XYZH/2021GZAA70487号《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因公司“PCB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厂(一 期)项目”实施地址变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1,200.01万元土地出让金于2021 年12月被返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因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4,509.56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置换了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21年7月5日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7月7日出具《安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报告期 预期收 受托机构 产品名称 投资金额 认购日期 到期日 收益类型 末是否完成 益率 赎回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招商银行股份有 1.48%- 保本浮动 看跌三层区间90天 10,000,000.00 2021-10-20 2022-1-18 否 限公司昆山支行 3.30% 收益型 结构性存款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 中信银行股份有 1.48%- 保本浮动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2021-11-13 2022-2-11 否 限公司昆山支行 3.60% 收益型 07796期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招商银行股份有 1.48%- 保本浮动 看跌三层区间90天 20,000,000.00 2021-11-19 2022-2-17 否 限公司昆山支行 3.30% 收益型 结构性存款产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 中信银行股份有 1.60%- 保本浮动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 2021-12-31 2022-3-31 否 限公司昆山支行 3.50% 收益型 07132期 苏州农商银行机构 苏州农商行广德 1.44%- 保本浮动 结构性存款2021年 20,000,000.00 2021-12-8 2022-3-8 否 支行 3.45% 收益型 第一千零四十八期 已赎回 中国农业银行股 1,000.00万 固定收益 份有限公司昆山 七天通知存款 30,000,000.00 2021-7-8 随时支取 1.70% 元,剩余投资 型 青阳港支行 金额2,000.00 万元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因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404.99万元少于拟募集资金金额57,044.00 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4 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本次募投资金调 整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批准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PCB 垂直连续电镀设备扩产(一期)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长安路以东、 永高塑业以北,距离广德东威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约五公里的广德经济开发区2020年80 号用地变更为紧邻广德东威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的广德经济开发区的2019年90号和2019 年91号用地。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发 表了明确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威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东威科技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5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 6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29,404.99 9,154.96 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9,154.96 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 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 项目 项目,含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行性是 部分变 (1) (注) 诺投入金额的 (%)(4)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否发生 更 差额(3)= =(2)/(1) 期 重大变 (1)-(2) 化 1、PCB 垂直 连续电镀 设备扩产 否 30,398.00 15,000.00 15,000.00 1,394.85 1,394.85 13,605.15 9.30 2023.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一期)项 目 2、水平设 备产业化 否 11,676.00 9,000.00 9,000.00 4,961.35 4,961.35 4,038.65 55.13 2022.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3、研发中 心建设项 否 6,970.00 5,404.99 5,404.99 2,798.76 2,798.76 2,606.23 51.78 2023.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4、补充流 否 8,000.00 - - - - - - - - - - 动资金 合计 — 57,044.00 29,404.99 29,404.99 9,154.96 9,154.96 20,250.03 31.1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具体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具体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具体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