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威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16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昆山东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昆山东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
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陆华明先生、独立董事林金堵先生和董事聂小建
先生共3名委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陆华明先生担任,符
合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和
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参与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
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第一届董 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
事 会 审 计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2021-1-28
委 员 会 第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 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
七次会议 议案 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
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第一届董事 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
会审计委员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会第八次会 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
议 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
2021-2-26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的情况。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
第 一 届 董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够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事 会 审 计 2、《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 进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和
2021-3-22 委 员 会 第 易事项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
九 次 会 议 3、《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 有 关 规 定 ; 公 司 2020 年
议案》 2019年 2018年 关 联 交易 按
4、《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 照市场规则,交易的价格
构的议案》 遵循“公平、公正、公
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
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具有
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
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
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
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第一届董 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事会审计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2021-5-12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
委员会第 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
案
十次会议 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
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第一届董
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
事 会 审 计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2021-8-9 委 员 会 第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
十 一 次 会案
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
议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
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第一届董
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
事会审计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2021-10-25 委 员 会 第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
十二次会
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
议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的情况。
三、 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
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工作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2、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公司自2021年6月15日科创板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治理、公司发展等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监
督,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
求。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
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4、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核了确认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及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
行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
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协调管理层、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就审计问题与外部
审计机构的沟通,促进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则》的
规定,勤勉、尽责地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审计部、外部审计机构、经营管理层之间的
沟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陆华明(签字):
林金堵(签字):
聂小建(签字):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