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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锦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10-19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1 年 10 月 26 日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会议材料目录


股东大会须知 ...................................................................................................................... 2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6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
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
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
(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
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
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
询。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
“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
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
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
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
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
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
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
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十二、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
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
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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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4 时 30 分

     地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 536 号浙江三立
时代广场 7 楼)大会议室

     召集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七、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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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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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卓锦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7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6.9343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并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505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
份总数由 100,708,029 股变更为 134,277,37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股本总
额由人民币 100,708,029 元变更为人民币 134,277,372 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
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
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发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
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浙政发〔2021〕7 号),公司注册地址行政区域由杭州市下
城区调整为杭州市拱墅区。现将《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
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在浙江卓锦工程技     称“公司”)。公司在浙江卓锦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     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
  在【公司登记机关所在地名】注册登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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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前                             修订后
          91330100751742531B。                  91330100751742531B。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证监会”)同意,首次向公众发行人
 “中国证监会”)同意,首次向公众发
                                          民币普通股 3,356.9343 万股,并于
 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于【】年
                                         2021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简称“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
 区绍兴路 536 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 701   区绍兴路 536 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 701
         室,邮政编码:310004。                室,邮政编码:3100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134,277,372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均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4,277,372
              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就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公司拟向登记机关申
请变更和备案,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长对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具体事宜进行决策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